严氏为贼,而阳竖与焉。道周,周君留之十四日,载以乘车驷马而遣之。韩使人让周,周君患之。客谓周君曰:“正语之曰:‘寡人知严氏之为贼,而阳竖与之,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。小国不足亦以容贼,君之使又不至,是以遣之也。’”
译文及注释
严遂谋杀了韩相侠累,阳竖参与其事。事后阳竖逃亡,经过东周,东周君收留了他,让他住了十四天,以后用四匹马拉的车子把他放走了。韩国派人责问东周君,东周君因此忧虑不安。有人对东周君说:“您就直截了当、毫不隐讳地对韩国使臣说:‘我本来是知道阳竖参与了严遂的谋杀事件的,所以把他留了十四天,等待贵国的指示。我们国小力弱,怎能违抗贵国,接纳杀人凶犯呢?可是,贵国的使臣又不来,所以就把他放走了。’
1、佚名.